最新消息!
海安出台购房新政!
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
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
二孩三孩家庭购房
购房后子女入学(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)
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调整
提供了政策优惠
比如:网签合同可作为入学依据
......
近期,经市住建局、财政局等六部门会商,出台了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海建〔2023〕33号),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、二孩三孩家庭购房、购房后子女入学(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)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调整,提供了政策优惠。
本通知所涉各类补贴、优惠自2023年5月30日起执行,有效期一年。
其中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/户;
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 20%;
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 30%;
二孩家庭给予300元/㎡的优惠;三孩家庭给予600元/㎡的优惠!
重点内容具体如下:
1、提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/人调整为50万元/人,每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/户调整为100万元/户;
2、符合南通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 万元/户;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,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/人、200万元/户;
3、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,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 20%,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 30%。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,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 减 20 个基点,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;
4、购置家庭首套或改善性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(不含独栋、双拼、联排、叠加别墅类产品),在市场价的基础上,二孩家庭给予300元/㎡的优惠,三孩家庭给予600元/㎡的优惠;
5、购买的住宅商品房,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的,购房者凭网签备案合同、全款缴纳证明、户口簿、网签备案合同不撤销声明等材料,今年入学季可视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(占学位),申请办理入学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