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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成交
挂牌 R2023011地块出让公告
宗地编号:R2023011
所在区域:[ 如皋市 ]
土地坐落:搬经镇永兴路以南、凤凰大道以西、潘泾路以北地段
出让面积(㎡):48305
土地用途: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
出让年限:70
保证金(万元):2200
起始价:106029475
加价幅度:10.0000
报名开始时间:2023-05-17 08:30:00
报名截止时间:2023-05-24 16:30:00
挂牌/竞买截止时间:2023-05-17 08:30:00到2023-05-26 09:00:00
公告原文链接: 原文链接
规划条件:容积率≤ 1.80,绿化率≤30,建筑密度≤35,限高≤ 米,投资强度: ,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: ,建设内容:
详情备注:

网上交易报价分竞买报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,在竞买报价期间,每个竞买人仅有一次报价机会,且不得超过一个加价幅度,经有效报价后方可参与限时竞价。在限时竞价期间,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,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(含报最高限价的竞买人)接受最高限价,并要求继续竞买的,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,改为现场摇号确定3名(若参与摇号单位小于3家的,以实际参加单位数量为限)候选竞得人及对应顺位,由候选竞得人现场签收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确认书》。现场摇号结束后,将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3名候选竞得人名单及对应顺位,同时将该地块所有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名单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摇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  
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,在系统限时竞价询问和现场摇号询问期内均确认参与的,方可有资格参加现场摇号。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(竞买成交时间以现场摇号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资格确认时间为准)。所有接受最高限价并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须从网上交易平台打印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》,并持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》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、受委托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,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6时到如皋市行政审批局C区开标室(一)(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扶梯右侧)进行现场摇号资格审查,进入摇号程序。请各意向竞买人提前准备现场摇号资格审查相关材料,并安排专人及时参加现场摇号。逾时的或者材料提交不全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得参加现场摇号。
  
 
  
成交信息
成交价(万元):10602.9475
竞买证号:
成交日期:2023-05-26 09:04:00
竞得单位名称:如皋兴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成交原文链接: 原文链接
成交备注:


网上交易报价分竞买报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,在竞买报价期间,每个竞买人仅有一次报价机会,且不得超过一个加价幅度,经有效报价后方可参与限时竞价。在限时竞价期间,地块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,如仍有2家或2家以上单位(含报最高限价的竞买人)接受最高限价,并要求继续竞买的,将停止网上限时竞价,改为现场摇号确定3名(若参与摇号单位小于3家的,以实际参加单位数量为限)候选竞得人及对应顺位,由候选竞得人现场签收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确认书》。现场摇号结束后,将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3名候选竞得人名单及对应顺位,同时将该地块所有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名单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摇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  
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,在系统限时竞价询问和现场摇号询问期内均确认参与的,方可有资格参加现场摇号。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(竞买成交时间以现场摇号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资格确认时间为准)。所有接受最高限价并参与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须从网上交易平台打印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》,并持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》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、受委托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,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6时到如皋市行政审批局C区开标室(一)(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扶梯右侧)进行现场摇号资格审查,进入摇号程序。请各意向竞买人提前准备现场摇号资格审查相关材料,并安排专人及时参加现场摇号。逾时的或者材料提交不全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得参加现场摇号。